曲阜圣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环保公示信息公开(1)
-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曲阜圣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行业类别 |
C3843电池制造 |
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167920325XP |
企业规模 |
小型 |
企业注册地址 |
曲阜工业园阳春路中段路北 |
邮编 |
273100 |
法定代表人 |
孔凡金 |
企业网址 |
www.sdyndy.cn |
企业类别 |
重金属企业 |
建成投产年月 |
2017年7月 |
环评批复文件 |
验收时间:曲环审(2016)2号 |
批复时间:2016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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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验收文件 |
验收文号:曲环验(2017)042号 |
验收时间:2017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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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
9137088167920325XP002V |
发证时间: |
2019.12.28 |
环保应急预案 |
备案时间:2019年11月18日 |
备案编号:370881-2019-01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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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联系人 |
朱以灿 |
联系电话 |
0537-4530599 |
环评批复的排水去向 |
现有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汇入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期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净化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涉铅人员服装清洗废水等全部收集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进行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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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设置 |
厂内生活污水设计进入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2020年5月竣工),现暂经化粪池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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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情况 |
曲阜圣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原是“山东孚创电源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司于2012年完成了环境建设项目评价报告及批复,2016年3月编制了《210万只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4月5日获得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11年因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规范提高及市场等原因停止运行,员工遣散。2014年8月,根据工信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要求》文件精神,鼓励铅酸蓄电池行业进行兼并重组,由山东亿能电源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收购,曲阜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批准了“曲阜圣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2万KVAH铅蓄电池技术改造项目产能调配的意见”。该项目”严格按照各项流程进行备案、申报,2015年曲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项目备案,之后又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16年8月完成了报告评审。曲阜市环保局同月份进行了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曲环审【2016】2号”。 曲阜圣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2万KVAH技改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投资3800万元,对原有设备设施全面进行了升级换代。2017年7月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继续投资4000万元开展二期技改工程建设,新增全套自动化蓄电池生产线,于2019年12月完成二期建设,同月顺利通过环境竣工验收。2019年12月成功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正式投产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废水、废气排放口进行了自行检测和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性的检测,保证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废水定期外运。目前对外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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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染治理情况 |
2、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公司在产生铅尘和铅烟的工序设置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高效滤筒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酸雾净化系统及冲激式铅尘净化系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管高空达标排放。为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设立了设备运行台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废气抽样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所有废气、废水监测数据经环保局网站系统定期公开。 3、固体废物:圣威电源现有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捕集铅尘铅渣、含铅污泥及废旧劳保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建设了91㎡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库一座,健全了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度、编制《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实施全过程无害控制,所有危险废物集中转移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效处置,所有危废转移手续经过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网上申报,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4、土壤及地下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抽样检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监测频次:土壤每年检测一次,地下水每年检测2次,所有监测数据经环保局网站系统定期公开。 |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铅尘铅烟和硫酸雾排放标准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有大气污染物均高空达标排放,标准限值如下:
污染物名称 |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
排气筒高度(m) |
无组织监控 浓度限值 (mg/m3) |
标准来源
|
|
铅及其化合物
|
0.5
|
15
|
0.001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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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硫酸雾 |
5 |
15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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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30 |
15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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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50 |
15 |
- |
《山东省锅炉大气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备注:2020年 1 月 1 日前,氮氧化物执行的标准为 150 mg/m。锅炉已停用 |
|
氮氧化物 |
100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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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曼黑度 |
1 |
15 |
- |
- 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如下:(单位:mg/L PH值除外)
执行标准 |
PH |
COD |
SS |
NH3-N |
Pb |
总磷 |
总氮 |
总镉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6-9 |
150 |
140 |
30 |
0.5 |
2.0 |
40 |
0.02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 |
6.5-9.5 |
300 |
250 |
25 |
0.5 |
5 |
45 |
0.05 |
- 厂界噪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3类标准, 昼间:65dB(A),夜间:55bB(A)
- 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工艺流程图(含产污节点)
-
注: 标注序号 ①是产生废铅粉的生产工序
标注序号②是产生废铅渣的生产工序
标注序号③是产生废铅泥的生产工序
标注序号④是产生废过滤膜的生产工序
标注序号⑤是产生废活性炭的生产工序
气治理流程图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自行监测内容表(废水)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备注 |
|
监 测 指 标
|
PH值 |
污水处理站 |
1次/日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6-9 |
PH电极 |
PH计 |
手工 |
总铅 |
污水处理站 |
1次/日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5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手工 |
|
悬浮物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40 |
重量法 |
分析天平 |
委托 |
|
总磷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722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
总氮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40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
总镉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2 |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纤二肼分光光度法 |
722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
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
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 职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后,经园区排污管网进入曲阜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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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
公司设有环保安全部,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指定专人管理环保设备,有专人对监测项目进行监测。 制定了《关键环境因素监测方案》建立了重金属污染物日监测制度。完善了化验设备提高了化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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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
针对监测项目,严格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
自行监测内容表(有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备注 |
|
监测指标 |
铅废气 |
铅废气排放口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5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硫酸雾 |
硫酸雾排放口 |
1次/季度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 |
《离子色谱法》 |
离子色谱仪 |
委托 |
|
颗粒物 |
铅废气排放口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 |
《重量法》 |
分析天平 |
委托 |
|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气体排放口 |
1次/季度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60 |
气相色谱法 |
气相色谱仪 |
委托 |
|
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
含铅废气、硫酸雾经多级高效收集处理设备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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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
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及方法, 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 1、公司成立专门的环保安全管理室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管理,部门内有专职检测人员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2、公司制定了《自行检测方案》,建立了完善的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日检测制度,每月向济宁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报告检测结果; 3、公司设置理化分析室,完善的化验队伍与齐全的化验设备保证检测质量、化验质量; 4、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定期对仪器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 5、严格按照HJ/T373-2007要求,完善全程空白、平行双样等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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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
针对监测项目,严格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
备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和周边环境质量分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