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能电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环保公示信息公开(2)
废水自行监测内容表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备注 |
|
监 测 指 标
|
PH值 |
污水处理站 |
1次/日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6-9 |
PH电极 |
PH计 |
手工 |
总铅 |
污水处理站 |
1次/日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5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手工 |
|
悬浮物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40 |
重量法 |
分析天平 |
委托 |
|
总磷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722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
总氮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40 |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
总镉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2 |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纤二肼分光光度法 |
722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
化学需氧量 |
污水处理站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50 |
重铬酸盐法 |
COD 恒温加热器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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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
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少量随生活污水沉淀处理达标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后,经书院工业园管道进入曲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排入沂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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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
1、公司成立专门的环保安全管理室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管理,部门内有专职检测人员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2、公司制定了《自行检测方案》,建立了完善的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日检测制度,每月向济宁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报告检测结果; 3、公司设置理化分析室,完善的化验队伍与齐全的化验设备保证检测质量、化验质量; 4、严格按照《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要求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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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
针对监测项目,严格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
备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和周边环境质量分表填写。
废气自行监测内容表(有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备注 |
|
检 测 指 标 |
铅废气 |
铅废气排放口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5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硫酸雾 |
硫酸雾排放口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 |
《离子色谱法》 |
离子色谱仪 |
委托 |
|
非甲烷总烃 |
包装车间废气排放口 |
1次/季度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60 |
气相色谱法 |
气相色谱仪 |
委托 |
|
颗粒物 |
包板、焊接废气排放口 |
1次/月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30 |
重量法 |
分析天平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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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方式 及排放去向 |
含铅废气、硫酸雾经多级高效收集处理设备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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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样品和保存方法 |
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DB37/T 2706-2015的要求进行废气取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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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
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及方法, 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 1、公司成立专门的环保安全管理室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管理,部门内有专职检测人员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2、公司制定了《自行检测方案》,建立了完善的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日检测制度,每月向济宁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报告检测结果; 3、公司设置理化分析室,完善的化验队伍与齐全的化验设备保证检测质量、化验质量; 4、选择合适的检测仪器、定期对仪器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 5、严格按照HJ/T373-2007要求,完善全程空白、平行双样等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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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
针对监测项目,严格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
自行监测内容表(无组织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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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边 环 境
|
颗粒物 |
上风向1号,下风向1号、2号、3号 |
1次/季度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3 |
重量法 |
分析天平 |
委托 |
铅及化合物 |
1次/季度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0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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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雾 |
1次/季度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0.3 |
《 离子色谱法》 |
离子色谱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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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 |
厂界 |
1次/季度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2.0 |
气相色谱法 |
气相色谱仪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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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
无组织排放,厂周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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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 |
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DB37/T 2706-2015的要求进行废气取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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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质量控制措施 |
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及方法, 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 1、公司成立专门的环保安全管理室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管理,部门内有专职检测人员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2、公司制定了《自行检测方案》,建立了完善的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日检测制度,每月向济宁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报告检测结果; 3、公司设置理化分析室,完善的化验队伍与齐全的化验设备保证检测质量、化验质量; 4、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要求,完善全程空白、平行双样等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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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公开时限 |
针对监测项目,严格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
监测项目 监测内容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分析仪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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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指标 |
厂界噪声 |
东西南北 厂界各检测点位 |
1 次/季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昼间 65
夜间 55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349-2008) |
简易声级计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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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
无组织排放,周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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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 |
厂界噪声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检测时使用经有资质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 0.5 分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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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质量控制措施 |
噪声检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前后做好噪声声级计的校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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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公开时限 |
严格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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